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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09-22     [浏览次数]:

              体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随着秋季到来以及全球甲流爆发严峻形势,为有效控制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特制定以下防控措施:

一、为贯彻落实“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体育部成立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并构建信息畅通网络,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情况。

二、组 长:陈建华、王 浩       副组长:侯桂明、张天峰

各组别的负责人:

第一教研室:陆宏凯负责

第二教研室:李加奎负责

第三教研室:杜寿高负责

第四教研室:周爱东负责

教学辅助人员(办公室人员):孙欣荣负责

校各老员工运动队:各教练员负责

二、建立晨检制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如:师生发热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实行教研室人员→相关负责人→体育部负责人→学校逐级上报。

三、工作要求:

1、全体教职工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

2、若出现体温在37.5℃以上,或有流感样症状者,请及时报告校医院并督促该生或教工到校医院复查。若发烧未确诊,则请患者凭医院假条自行在宿舍或家里休息,并尽量不去公共场合,以免互相传染。不发烧48小时之后自行解除;若有疑似,则由学校专项负责人解决。对于出现发热情况人员,各负责人需跟踪及时了解情况。

3、保持教职工休息室的卫生整洁,并做到通风透气。

4、若教职工获悉近一周内曾经与你有过密切接触者已被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请主动、及时地与校医院联系。

6、教师和职工在上课(上班)期间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宣传,及时发现情况并积极做好预防工作。

7、各运动队教练员要认真了解和及时地掌握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加强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

8、对来校交流访问的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随时掌握其健康状况,以便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

                                                                 体育部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