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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12-03     [浏览次数]:

关于公司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苏民发[2009]9号)和《关于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苏委教办[2009]13号)精神,今年11月份组织开展公司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就做好 “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各单位要牢牢记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这次捐助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起来,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组织与实施。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并通过宣传媒体在校内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组织分工

   党政联合办总牵头,各基层党委为单位组织捐助活动,宣传部做好媒体宣传报道,计财处做好捐助资金的收支。

三、捐助办法与时间

(一)捐助办法

1、集体捐助。如基层单位有盈余,可以通过向学校进行捐助。

2、  个人捐赠。全校教职工(包括离退休)的个人捐款本着自愿的原则,量力而行,不向员工募捐。省级机关标准是:省部级1000元,厅局级500元,处级300元,一般干部职工100元。教授、副教授根据工资收入参照执行。

(二)损助时间。捐款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7日下午结束。

(三)    捐款汇集。各单位将捐款统一交学校财务,并向党办(内部电话:89017)报告本单位的捐款数额。

联系人:张锋

联系电话:58139017

 

                                       党政联合办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