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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制定教师系列各级岗位职责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3-11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制定教师系列各级岗位职责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教师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要求各学院制定本学院教师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的各级岗位职责由所在学院根据本学院人才队伍的状况,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其中:教授二级、三级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学院制定,学科群首席教授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教师系列其他各级岗位职责由学院制定,学科群首席教授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备案。

2、各级岗位职责的制定要充分发挥各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3、岗位职责的制定要求从本学院学科的实际出发,能充分体现岗位价值,岗位描述、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等要细化,教学任务(如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等),科研任务(如文章数量和质量、科研经费、纵横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基本要求),对团队建设的贡献(如学科点的建设、队伍建设、重点团队建设、实验室建设等)都应有不同的具体要求。

4、时间要求:务请各学院于2010年3月31前将经学科群首席教授审核(审批)后的岗位职责报学校人事处。

                                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人事处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