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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7-2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接省教育厅通知,江苏省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工作已经展开(http://www.jsjyt.gov.cn/html/zwgk/xzgw/77453.html),现将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全省共3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

二、申报者资格:

    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第一署名人正式人事关系必须是公司在编人员;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三、申报成果资格与要求:

    1200771日起至2009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2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
、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
、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由主编作整体申报,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
、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于一种刊物的不同标题的论文或在不同刊物上分散发表的论文,不能作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
、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可以作为著作类或论文类成果申报;如作为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申报,必须同时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7
、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已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材料;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应用采纳证明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同意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四、实行限额申报:

    具有省级以上一级学科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学科的高校限报30项;有人文社会科学省重点建设学科的高校限报20项;其他本科高校限报10项,专科学校限报5项。

    公司限额为10项。学校接受20项进行审查并最终确定10项上报名单。根据2009年度各学院承担课题及项目执行情况,此次各学院申报指标分配如下:经管学院6项,法学院5项,公管学院3项,艺术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各2项。校部机关人员按照学科从各相关学院进行申报。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预申报工作,并在9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和由学院盖章的《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wangzicheng@njtech.edu.cn

五、申报材料和要求:

    1、《申报表》一式5份;

    2、著作类成果一式3份;

    3、论文类成果一式5份(至少一份原件),用燕尾夹夹于每份评审书之后。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

    4、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5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附在申报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申报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无论其是否公开出版、发表,必须附采纳或使用单位提供的有关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领导批示A4复印件一式5份,装订于每份评审书之后,否则不予受理。

    5、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5份,统一装订于每份申报表之后;

    6、著作、研究报告须在成果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说明。

    7、评奖结束后,无论申请者是否获奖,申报成果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汪老师,电话:83587069

科技处

附件:

1. 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2. 江苏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3. 江苏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