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体综〔2011〕39号
省体育局关于举办篮球等16个项目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南京体育部,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裁判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为推荐报考晋升国家级作准备,经研究决定,2011年我局将举办篮球、摔跤、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拳击、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跳水、击剑、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自行车等16个项目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省体育局注册的上述项目一级裁判员。
二、报名条件
(一)执裁经历:须具有国家一级裁判证书,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执裁工作经验;
(二)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省专业队退役运动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以上);
(四)外语:具有一定专项外语基础;
(五)篮球、排球项目要求报名人员,男子身高不低于1.80米,女子身高不低于1.70米。
三、考核内容
理论考试(笔试),内容包括本项目规则、裁判法、专项外语。实践考核视项目另行通知。
四、考核安排
各项目裁判员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经费
参加考核人员须交纳资料费150元,食宿费、差旅费由各派出单位解决(食宿费共200元/人),不足费用由我局承担。
六、报名要求
请各市、各单位认真做好初审和报名工作,于4月10日前将所有考核人员报名表、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一级裁判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明复印件统一报我局综合业务处。省体育局将于4月30日在“江苏体育网”公布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请各位申请人将报名要求中所需要的各种文件于4月8日下午15:00前送交体育部赵飞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