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部):
为确保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无误,学校将在主页弹出框中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推荐书等。对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项目,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及相关审核人的责任。
公示时间为5月7日—13日。请学院(部)在5月6日上午12点前将签署学院(部)推荐意见(签字盖公章)的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总结材料的书面和电子材料(WORD和PDF格式)报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孙芸 费翔 联系电话:58139182 邮箱:jwcjy@njtech.edu.cn
教务处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