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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5-04     [浏览次数]:

关于选拔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董事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师【2011】21号)《省教育厅关于选拔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董事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1】24号),现就公司首批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有关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1、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10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12个月;

2、团队研修项目1个,每个团队3-5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

二、申报条件

1、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已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2、团队研修项目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务,学术造诣高深,长期在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成员具有长期合作关系,专业结构、年龄结构、职务结构合理,团队科研或教学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具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

3、申请人均需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做要求。

4、优先选拔已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已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的人员。尚未参加或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尚未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的人员,在申报时需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及以上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若由学校确定为推荐人员后,须在录取为预备人选一年内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联系落实境外接受高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资助方式

   省财政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人员14万元人民币/人,资助团队研修项目人员10万元人民币/人。获得资助人员同时享受学校出国进修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5月4日至5月13日,个人申请,填写申请简表;

2、5月14日至5月18日,学院推荐;

3、5月19日至5月25日,学校选拔。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填写附件中的申报表,各学院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于5月18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培训科,联系人:单珊,联系电话:58139145。

 

 

                                           人事处

                                        2011年5月3日

附件一:《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董事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二: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申请简表

附件三:高校团队境外研修申请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