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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幼儿托费及孩子高中学费报销通知

[发表时间]:2011-10-11     [浏览次数]:
            关于2011年幼儿托费及孩子高中学费报销通知
    自10月即日起,本校男职工、双职工报销2011年独生子女、幼儿托费和孩子高中学费,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
  一、报销时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私托幼儿1-3岁)每月50元、报销10个月
 2、幼儿托费:当年10个月托费发票,并携带独生子女证(学龄前4-6岁)每月100元、报销10个月(包括计划内二孩、双胞胎满3-6岁中认其一个孩子)逢男单女双年报销。
 3、高中学费:2011年高中学费发票,每学期18元、一年36元
  二、办理日期:
       2011年10月至12月31日(逢周六、周日休息)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每周二在江浦校区   明斋205室。上午10点—下午4:30
       其他办公仍在虹桥校区虹正楼一楼  计划生育办公室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
   特此通知。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