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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阳光长跑活动要求

[发表时间]:2011-10-16     [浏览次数]: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阳光长跑活动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在老员工中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老员工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营造学校阳光长跑活动的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员工的身体素质和培养员工的意志品质。现就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展员工阳光长跑活动相关事项,特此要求如下:

一、活动方法

1、长跑时间:长跑活动从本学期开学后第8周(2011.10.17)至第17周(2011.12.25),时间为每天早上6:00点至晚上10:30,参与员工可自行安排。

2、大学一、二年级员工必须参加阳光长跑活动,三、四年级员工自愿参与。必须参与阳光长跑活动的员工本学期至少应完成长跑30次(其中10次必须在早晨6:00—9:00时间段内完成),在达到这一条件后,为鼓励员工多参加长跑活动,超出规定要求次数的,在员工体育成绩评分时可给予适当加分。

3、长跑里程:每次长跑距离女生不少于1500米,男生不少于2000米。每人每天限跑1次。男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1.5米/秒,女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1.0米/秒。

二、活动要求

1、一、二年级员工采取长跑的方式进行,学校分别在体育馆门前广场、明德楼门口、东苑食堂门口、图书馆东门、法学院门口(同和楼)五个地点设置指纹考勤点,参加长跑的员工分别到以上的任意2个或2个以上指纹考勤点进行长跑活动。每人每天限跑1次。男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1.5米/秒,女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1.0米/秒,否则电脑系统将默认其无效。

2、长跑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如发现上述行为,本学期长跑活动以作弊论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长跑活动者,必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公司党委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签署相关意见后,交体育部核实后酌情处理。

4、本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长跑次数满30次(其中10次必须是在早晨6:00—9:00时间段内完成)者为合格。凡满足这一条件后,长跑次数超过40次(含40次)者体育成绩加5分;超过45次(含45次)者加10分,体育成绩最高为100分;所有长跑记录以阳光长跑管理系统为准。

5、本学期(在规定时间内)一二年级员工参加长跑次数不足30次者,或早晨6:00—9:00时间段内未完成10次者为长跑不合格,该学期体育成绩最高计为59分,必须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进行补跑后,体育成绩方能恢复到原有成绩。

6、上体育保健班的员工能否参加长跑,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由体育部负责的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7、员工本人可以通过阳光体育长跑成绩查询系统(http://tyb.njtech.edu.cn/)及时查询自己相关的长跑信息,如对长跑记录有异议者,应及时与体育部联系。

三、长跑具体操作方法:

1、到达指纹考勤点刷校园卡、按指纹确认、通过验证;

2、跑向下一个指纹考勤点刷校园卡、按指纹确认、通过验证;

3、跑向下一个指纹考勤点……..;

4、成绩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在参加长跑过程中,务必注意校园内的来往车辆,以确保人身安全。

2、在输入指纹时,手指必须保持干燥,否则验证不了指纹。

3、在出现指纹仪在阳光照耀下时,要用身体或物体遮挡住阳光,再验证指纹。

4、对于阳光长跑有疑问的同学,请于本学期第8周至第17周的每周三、周五下午15:0016:00到体育馆133室(阳光体育长跑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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