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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幼儿托费及孩子高中学费报销通知

[发表时间]:2011-11-21     [浏览次数]:

关于2011年幼儿托费及孩子高中学费报销通知

  自10月即日起,本校男职工、双职工报销2011年独生子女、幼儿托费和孩子高中学费,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

一、报销时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私托幼儿1-3)每月50元、报销10个月。

 2、幼儿托费:当年10个月托费发票,并携带独生子女证(学龄前4-6)每月100元、报销10个月,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托者,需要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包括计划内二孩、双胞胎满3-6岁中认其一个孩子)逢男单女双年报销。

  3、高中学费:2011年高中学费发票,每学期18元、一年36

 二、办理日期:

201110月至1231日(逢周六、周日休息)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每周二在江浦校区   明斋205室。上午10点—下午400(中午不休息)。

其他办公时间仍在虹桥校区虹正楼一楼  计划生育办公室。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特此通知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