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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12-06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1年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30
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的年末结账和年终决算工作,计划财务处有关年底前财务核算工作安排如下:
1、 清理本年度收入、支出和往来款项。
(1)年底前,凡是有在财务预开发票或收据,而款项尚未到账的情况,请相关经办人继续向对方单位催收;款项已到账者,请及时到财务办理入账手续。科技开发中心各项目所预开的票据较多而款项尚未及时到账的情况,将作为清理重点。科技开发中心的预收账款清理工作另行安排。
(2)在2011年10月31日之前办理过暂付款(借款)尚未冲账或还款的请务必于2011年12月9日之前到财务处结清往来。如有确实无法冲销的,须提供书面理由,解释所暂付款项的去向、用途及目前尚不能办理冲销的理由,学院把关、签字盖章后提交财务处。从12月10日开始,凡存在未核销暂付款的项目且又无书面意见反馈的,则该项目经费停止办理所有财务事项,所涉及的经办人也将被限制办理其他财务事项。请各单位予以配合。具体细节已另发通知。
2、12月1日开始,所有财务报销事项均需提供发票直接办理报销手续,不再办理暂付款借款业务(住院费除外)和空白支票领用业务。12月26日起,财务原则上不再对外办理业务,2010年1月11日起正常对外办公。
3、涉及办班、自考等教学业务获得的收入,财务将按照实际收款数(截止到10月30日的账面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年底前与相应管理部门共同完成全年的结算。
4、清理、核对本年度预算收支情况。各相关单位部门对学校下达的本年度预算指标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核对分析。
5、完成财务与后勤集团、产业集团、江浦校区的费用清算工作。
6、进行财产清查盘点。请相关校产管理部门于12月21日开始做好存货、固定资产的清查准备工作,12月27日前将盘点等情况报计财处,由计财处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
7、学校年度决算涉及到学校人员、科技、资源资产等相关基础数据的填报,请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望各单位和相关经办人员相互转告。因年终结账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