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京高校优秀体育教师及优秀体育部(系)管理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优秀体育教师:
1、热爱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体育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做到教书育人。
2、从事高校体育工作三年以上者。
3、积极参加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开展,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作出贡献并举出事例。
4、近三年来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奖或学校年终评优获得优秀等级者。
5、近2年来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核心论文两篇以上者(含两篇)。
优秀体育部管理干部:
l、应具备优秀体育教师条件。
2、担任体育部(系、室)管理工作,任职四年以上者。
3、积极支持和参与分会组织的各项工作。
4、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体育部(系、室)在学校有较好的影响。
二、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1、由分会组成专家评审组,坚持公正、公开原则,秉公办事,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2、各校推荐的优秀人选,按统一表格填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报送分会。
3、体育教师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学校,评选推荐优秀体育教师1名;体育教师在 21人以上的学校,可评选推荐优秀体育教师1-2名;体育教师在51人(含51人)以上的学校,可评选推荐优秀体育教师1-3名;优秀体育部管理干部,各院校只推荐1人。南京分会评选8—10名优秀体育部管理干部。
4、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违反评选纪律者,取消参评资格或取消已评定的资格,追回证书和奖品,并在南京高校中通报批评。
注:请于2012年1月10日前,交河海大学体育系成宇老师处,电话13851906315
备注:公司体育部教师请对照条件,进行自我申报,经体育部研究后上报。自我申报时间为:2012年1月6日前,过时不侯。 体育部
申报表见附件:
江苏省员工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南京分会
南京高校优秀体育教师及优秀体育部(系)
管理干部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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