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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6-18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两年来,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研究,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现将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各40个左右。每个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可申报先进个人1-2人(教工和员工均可),先进集体1-2个(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党支部均可)。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总体上按照 “五个好”、“五带头”要求,应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集体要在“科学发展争一流”、“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先进个人应是正式党员,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岗位倾斜,要在为民服务、践行师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申报和表彰程序

1. 申报方法。各单位在推荐时,须填写“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登记表”和“创先争优先进个人登记表”,并于6月2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到zzb@njtech.edu.cn。

2. 审核评选。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对象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和评选,报公司党委同意,确定表彰名单。

3. 大会表彰。公司党委将于“七一”前夕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暨表彰大会,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有关事项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表彰对象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心组织,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

2. 所有申报者均需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400字左右,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中“填报单位意见”一栏,需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3.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受表彰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建功立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

1. 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推荐表

2. 创先争优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