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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9-01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中与高等学校有关事项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董事长办公室

                              2012年9月1日

各省直辖市党委教育(高校)工委、教育厅(教委),各高等学校:

做好2012年秋季开学各项工作,对于教育系统做好新学年工作,保持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势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做好今年秋季开学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实际,提前谋划,科学安排,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在全面做好工作的基础上,要根据《2012年秋季开学重点工作》(见附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二、细致安排员工入学。要密切关注员工报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员工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针对新学年开学前后员工思想易波动的特点,及时进行疏导,帮助员工尽快进入学习状态,适应并融入校园生活。要建立和完善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体系,狠抓各项资助帮扶政策的落实,畅通入学“绿色通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入学并开始新学年正常的学习生活。

三、精心开展入校教育。要把开学作为加强员工思想教育的重要节点,精心安排好开学典礼、新生军训、形势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校史教育等活动。抓住开学到国庆节之间的有利时机,通过邀请党政领导为员工作形势报告、讲党课、举办专题展览、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交流总结等多种生动活泼的方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巨大成绩和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入脑入心。

四、有序组织教师节庆祝活动。各地各校要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师节庆祝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关心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真诚为教师办实事,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要以学习张丽莉等教书育人楷模的先进事迹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广泛深入的师德教育和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引导教师树立职业理想,增强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公司产品工作中。要加强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保证新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五、扎实做好后勤保障服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带着深厚感情做好学校后勤工作,把工作想细抓实,抓好员工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师生利益。要突出抓好员工食堂工作,落实好资金投入和各项优惠政策,保证伙食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生活,保证提供一定数量的低价菜和免费汤。关心少数民族员工的生活,办好清真食堂。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治理择校乱收费、加强教辅材料管理、推进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七、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开学后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对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特别是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中受损的建筑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员工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要深入组织开展以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早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净化员工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强校园出入管理,防止社会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

  八、加强督促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以秋季开学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走进学校、走近师生、走访家长,查隐患、查实情、查问题”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学校,特别是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随迁子女学校等,向师生宣讲政策,体现和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帮助学校解决困难,帮助师生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教育部将在开学后派出由党组成员带队的调研督查组,赴各地检查指导秋季开学工作。

 附件:2012年秋季开学重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2年8月28日

附件

2012年秋季开学重点工作

  一、高等教育

  1.畅通“绿色通道”。各高校要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及时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排查、认定工作,采取各种措施给予资助。

  2.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严格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名册录取,审核新生身份及报到资格,及时上网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按时提供新生学籍查询服务,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

  3.确保做好员工食堂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堂的管理,坚持员工食堂经营服务的公益性,保持员工食堂饭菜价格稳定,保证一定数量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供应,保证各种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员工身上。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决避免食物中毒事件。

  4.切实做好员工住宿工作。切实做好床位分配、水电供应等工作,确保新生顺利入住。加强对社会企业投资建设员工公寓的管理,深入了解情况并及时解决问题,坚决避免出现断水断电等事件。切实落实质检总局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员工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坚决避免“黑心棉”进入高校。

  5.组织好形势报告。组织好党政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到高校作形势报告工作,加强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员工知晓国情、了解社会、刻苦学习、励志报国。

  6.加强高校维稳工作。扎实开展“平安高校”建设活动,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化解涉校矛盾纠纷,联合处置高校突发事件,共同推进高校维稳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做好防主页篡改、防病毒、防攻击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严防社会人员进入校园进行煽动、滋事,防止传销进校园。强化学校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及时应对和做好涉外事件可能引发的矛盾和事端。

  7.加强职工管理。密切与外事、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职工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教育,妥善处置涉职工事件。

  四、民族教育

  8.做好内地民族班员工返校工作。办班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办班学校要会同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好新生运送、迎接工作以及暑期回乡在校生的返校工作,确保他们安全到校、按时上课。

  9.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教育月活动。引导员工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

  10.关心少数民族员工成长。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饮食习惯,按照规定办好清真食堂。及时了解、妥善解决少数民族员工在思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二、民办教育

  11.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员工、教师与公办学校、员工、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员工与公办学校员工同等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员工享有同等权利。

  12.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严禁违背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内容保持一致。健全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员工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