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各分工会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学习,使广大教职工全面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规定》的基本内容。各分工会的教代会代表、工会委员,更要先学先行,领会文件要义和精神,不断提高工会“四项职能”和服务教职工的能力。
二、积极贯彻落实。各分工会要根据实际,结合今年学校中心工作,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教代会的基本地位,落实好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完善教代会制度和程序,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
三、开展知识竞赛。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代表大会〉知识竞赛的通知》和省教育工会相关要求,组织教职工开展知识竞赛。知识竞赛试题由校工会统一印制并发各分会,请各分工会于10月31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答题卡集体收齐交校工会。
特此通知
附件:集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试题.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学校教代会规定.doc
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工会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