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桥“人才公寓”工作用房租赁第六批次选房通知
各租赁申请人:
申请参加丁家桥“人才公寓”人才周转工作用房第六批次租赁人员名单经租赁工作组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7月9日-7月11日,公示地点:虹桥校区行正楼三楼大厅、丁家桥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
公示结束后定于2014年7月13日下午2:00-5:00丁家桥“人才公寓”现场看房;2014年7月14日上午8:30开始租赁选房流程,地点在丁家桥校区大礼堂,请各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委托代理事项的还须持委托代理书准时参加租赁选房。
注意事项:
1、有集体宿舍申请人员,请你于2014年7月11日之前到(资产处/总务处)办理退房协议手续,如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工作用房租赁资格,已办理的退房协议书须携带至工作现场进行确认。
2、已领住房补贴人员请在2014年7月14日当天,选定租赁工作用房后现场办理40%退款手续,如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工作用房租赁资格。
3、五年期房屋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学校代垫费用现场一次性刷卡支付。
4、物业管理费现金支付。
5、其它未尽事宜,现场张贴告示。
特此通知!
租赁工作组
2014年7月8日
关于丁家桥“人才公寓”校内教职工第六批次租赁选房流程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学校《丁家桥“人才公寓”人才周转工作用房整体租赁工作方案》的规定,为确保本批次丁家桥“人才公寓”人才周转工作用房租赁选房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对校内教职工第六批次租赁选房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第一轮:申请租赁中套人员摇号选房
符合丁家桥“人才公寓”人才周转工作用房租赁资格的事业编制(含高校雇员)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职称(副处)和硕士学位、中级职称(正科)身份的申请中套的教职工参加摇号选房。
第二轮:申请租赁小套人员摇号选房
符合丁家桥“人才公寓”人才周转工作用房租赁资格的事业编制(含高校雇员)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职称(副处)和硕士学位、中级职称(正科)身份的申请小套的教职工参加摇号选房。
第三轮:剩余房源的摇号选房
在前二轮选房流程后,学校提供的房源如有剩余的情况下,安排第一轮中套落选且愿意租赁小套房型的申请人摇号选房。
第四轮:剩余房源的再次摇号选房
在前三轮选房流程结束后,学校提供的房源还有剩余的情况下,再安排符合丁家桥“人才公寓”人才周转工作用房租赁资格的教职工中“一般雇员制”和“高级技术工”等级的人员参加摇号选房。
特此通知!
丁家桥“人才公寓”人才周转工作用房租赁工作组
2014年7月8日
丁家桥“人才公寓”人才周转工作用房摇号、选房规则及租赁工作流程
为保证丁家桥“人才公寓”人才周转工作用房租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工作组会议商定,租赁人员摇号、选房、签约按以下规则和流程进行:
一、房屋套型编号
本批次可供选择房源62套,中套户型房屋8套、小套户型房屋54套。
二种户型房屋编制的排队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分别为:
1、中套户型房屋编号为1-8号;
2、小套户型房屋编号为1-54号。
二、摇号办法
为简化手续,便于操作,拟采用抽取号码方法确定选房排队顺序号、选房顺序号,租赁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三、选房规则
1、持中套户型选房顺序号1-8号者按顺序在中套房型房源中选定,未选中中套户型房屋的申请人,根据本人第二志愿参加第三轮小套户型租赁选房流程,放弃选房视同放弃本次工作用房租赁资格。
2、持小套户型选房顺序号1-54号者按顺序在小套户型房源中选定,放弃选房视同放弃本次工作用房租赁资格。
3、所有在学校借房、短期租房、暂住单身集体宿舍的教职工,在抽取排队顺序号前须与资产处、总务处签订退借、退租、退房协议,否则现场按不具备租赁资格处理,所有已领取住房补贴人员,需按规定办理退款手续,否则现场按不具备租赁资格处理。
4、所有参加租赁申请的教职工,必须遵守本选房规则,如有违反规则或干扰租赁工作的,立即取消其租赁资格,后果自负。
四、选号、选房工作流程
1、时间安排: 2014年7月 14日上午8:30到场。地点:丁家桥校区大礼堂。
①上午9:00,具备中套户型租赁申请人进场抽排队顺序号、选房顺序号,过时不候,后果自负;
②上午10:00,具备小套户型租赁申请人进场抽排队顺序号、选房顺序号,过时不候,后果自负;
③上午11:00,第三轮小套户型租赁申请人(第二志愿)进场抽排队顺序号、选房顺序号,过时不候,后果自负。
④上午11:30,如有房源剩余,具备一般雇员制及高级技术工资格的租赁申请人参加第四轮选房流程。
2、进入抽取排队顺序号、选房顺序号前申请人资格需现场验证:
①根据学校公示后的申请人名单进行核对;
②租赁申请人身份证;
③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④在学校借房、租房和暂住单身宿舍的教职工须持退借、退租、退房协议,已领取住房补贴人员需提供退款证明或现场办理退款手续。
3、上述验证合格后,租赁申请人(每户限定2人)方可进入选号现场,然后按所对应的租赁户型在票箱抽取 “排队顺序号”,由工作人员登记、本人签字认可 ,收回排队顺序号;
4、按照户型、排队顺序号,准备抽取选房顺序号;
6、工作人员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和租赁申请人代表的监督下,将选房顺序号依次装入信封后,随机装入抽号箱,摇动票箱打乱顺序后备选;
7、按照已登记确认的租赁申请人抽取的排队顺序号,依次叫号抽取选房顺序号;
8、租赁申请人抽取选房顺序号后,当场公布,然后到工作人员处登记、签字确认,工作组收回选房顺序号;
9、租赁申请人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到指定区域按顺序在本次62套房源平面示意图上选定拟租赁的房号,每人限定2分钟,现场签字确认后(一经签字不允许更改)由工作组发放房屋票号(无碳复写,一式三联),被选定房号信息同时场内、场外公布;
10、已选房的租赁申请人凭工作人员开具的房屋票号签订租赁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叁份;
11、已选房的租赁申请人凭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缴纳相关租赁费用;
12、已选房的租赁申请人凭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和相关费用全额缴款凭证,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缴纳物业管理相关费用、领取房屋钥匙、电卡、煤气卡及相关资料(办理商业贷款的租赁人员,须待剩余款项全部缴齐后方可领取钥匙)。
租赁工作组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