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体质健康测试》安排和要求(教师版)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2014]30号),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14年员工体质测试方案。
一、二年级测试方案
(一)时间:按照安排2次课时间完成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一次课完成800(1000)米、5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仰卧起坐)。
2、一次课进行阳光长跑采集指纹,完成肺活量、坐位体前屈、身高、体重。
(二)要求与地点:
1、800(1000)米、5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仰卧起坐)测试在田径场进行,任课教师负责准备活动、测试过程监控、记录等工作。
2、肺活量、坐位体前屈、身高、体重在体育馆进行。
3、要求:
(1)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肺活量项目原则上每人进行两次测试,取最优成绩记录上册。
(2)所有成绩都需记入体测成绩测试表中以便后期成绩上网录入(身高体重、肺活量虽使用仪器测试但需要手工记入登记表)。
三、四年级测试方案
1、按行政班进行测试。
2、测试安排:教师测试统一安排。
按照测试安排一次完成所测班级8项成绩并记录在册,在规定时间将成绩录入《标准》管理系统(录入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时间地点:周六周日全天、周一至周五下午5、6节课后在田径场进行。
注 意 事 项
一、点名,查看证件。
二、测试教师一定要讲解安全事项,带领员工做准备活动后方可进行测试。
三、因病或残疾员工,提交缓考或免测申请表,经医疗单位签字盖章,测试教师签字后可予以缓考或免测部分项目(员工的申请免测将计入员工档案)。测试教师收到手续后请及时交至汤赟统一管理。申请缓测同学联系本班测试教师负责进行补测。
四、为方便教师测试,长跑项目统一提供分队服。
五、安排的测试时间遇下雨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的,与陆宏凯老师联系重新安排测试时间后,通知测试班级。
五、测试成绩与员工毕业、评优等密切相关,请各位老师严格要求,认真完成测试工作。
体育部
2014年9月2日
《标 准》测试安排数据记录、录入要求
根据以往测试的数据情况,今年测试数据数据上报程序更改如下:
一、测试过程由教师全过程记录登记测试数据,在自己所有班级测试完毕后,填写上报至体育部网站《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系统并计算成绩。
二 、录入数据要求:
身高:单位厘米,小数点一位(如:175.1) |
体重:单位公斤,小数点后一位(如:60.5) |
肺活量:如4321毫升 |
50米:秒,小数点后一位,如6.2 |
立定跳远:米,小数点后两位,如2.31 |
坐位体前屈:厘米,小数点一位,如23.4 |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次 |
800米(女)1000米(男):秒,如3分48秒记录为3.48 |
三:三四年级体测数据录入,已与教师测试安排与测试班级绑定,如教师因故不能参加测试,请自行安排他人代为进行测试,但测试数据上网录入时仍由原测试教师负责。
四:体测数据录入完毕后,测试教师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上交体育部备案。
五:《标准》管理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一:
引体向上、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测试方法
一、引体向上
1.测试目的:测试员工的上肢肌肉力量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高单杠或高横杠,杠粗以手能握住为准。
3.测试方法:受试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4.注意事项:
(1)受试者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
(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撑起。
(3)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停止测试。
二、坐位体前屈
1.测试目的:测量员工在静止状态下的躯干、腰、髋等关节可能达到的活动幅度,主要反映这些部位的关节、韧带和肌肉的伸展性和弹性及员工身体柔韧素质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坐位体前屈测试计。
3、测试方法: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图3-5)。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4、注意事项:
(1)身体前屈,两臂向前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
(2)受试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
三、仰卧起坐
1.测试目的:测试员工的腹肌耐力。
2.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或代用品)、铺放平坦。
3.测试方法: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图3-6)。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4.注意事项:
(1)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
(3)受试者双脚必须放于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