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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校巾帼文明岗和巾帼文明标兵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2-2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工会:

  为更好地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女职工为学校发展建功立业,2017年“三八”期间,将评选表彰一批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 以系或组室为参评主体,原则上女性应占岗组成员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2. 具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3.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4. 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重视,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5. 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巾帼文明标兵

  1.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2. 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参与学校发展中展现巾帼风采,工作成绩突出。

  二、有关要求

  1. 抓好创建工作。要以评选推荐为契机,总结梳理和宣传近两年来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评创工作坚持以“围绕中心、提升素质、服务师生”为指导,通过“设一个岗,带一片人;挂一块牌,树一面旗”,引领女性群体,广泛开展校内“文明岗”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拓展创建领域,提升创建水平,打造创建品牌。

  2. 严格组织推荐。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对象主要面向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本次评选设“巾帼文明岗”6个,“巾帼文明标兵”各分工会报一人(会员总数超过100人的可报2人)。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不再另附材料)。

3. 及时报送材料。各分工会请于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推荐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并盖章)报送校工会,电子版发到gh@njtech.edu.cn联系人:周卉,联系电话:58139122  

 

附件: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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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