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要求,近期公司需进行2014年~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现进行2014年~2016年缴费基数签字确认工作,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人员范围为:2014年10月01日在职事业编制人员(2014年10月01日后新进事业编制人员暂不涉及)。
时间范围为:2014年10月~2016年,基数按年份申报。
二、基数计算方式
根据《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和省规定的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方式=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0.6.其中:
2014年、201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以2014年12月工资数据为计算依据;
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以2015年12月工资数据为计算依据;
其中,2014年12月工资需参照《2014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对照表》转换成新工资进行计算。
如有疑问,可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58139147
2014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对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