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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石村98~103号校内集 资房及接龙房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契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5-05-24     [浏览次数]:
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资[2005]9号
关于青石村98103号校内集资房及接龙房
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契约》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青石村98~103两幢特种住宅及其接龙房的购房审批表已经南京市房改办批准,现就有关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契约》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对象:
申购青石村98~103号两幢特种住房及其接龙房并已交纳购房款的住户。
  二、签约时间:
  2005年5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三、签约地点:
  虹桥弘正楼244室。
  四、注意事项:
  1、签约时,换购房的住户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首次购房的住户须购房人本人到场履行相关签约手续。
  2、签约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房发票、维修基金和办证费发票。
  3、签约前签约人须仔细核对《公有住房买卖契约》中填写的相关内容,签约后相关购房人的填写内容有误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4、为了不影响本次校内集资房的住房产权证办理,请各住户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签约。
  请各学院(部)、校部机关、直属单位、江浦校区、离退休工作处、工大科技集团、后勤服务集团核实本单位申购青石村98~103号两幢特种住房及其接龙房的教职工情况,并将上述内容通知到相关教职工本人。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