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阳光长跑活动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在老员工中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老员工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形成良好的运动习惯,营造学校阳光长跑活动的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员工的身体素质和培养员工的意志品质。现就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员工阳光长跑活动相关事项,特此要求如下:
一、活动方法
1、长跑时间:本学期长跑活动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6月7日(共十周、70天),时间为每天早上6:00点至晚上10:30,参与员工可自行安排。
2、大学一、二年级员工必须参加阳光长跑活动,三、四年级员工自愿参与。大学一、二年级员工本学期至少应完成长跑30次(其中10次必须在早晨6:00—8:00时间段内完成),在达到这一条件后,为鼓励员工多参加长跑活动,超出规定要求次数的,在员工体育成绩评分时可给予适当加分。
3、长跑里程:每次长跑距离女生不少于1500米,男生不少于2000米。
二、活动要求
1、所有年级员工采取长跑的方式进行,学校分别在体育馆门前广场、明德楼门口、机械楼、图书馆东门、经济管理学院门口(同和楼)、亚青村食堂六个地点设置指纹考勤点,参加长跑的员工分别到以上的任意2个或2个以上指纹考勤点进行长跑活动。每人每天限跑1次。男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2.0米/秒,女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1.5米/秒,否则电脑系统将默认其无效。
2、长跑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如发现上述行为,本学期长跑活动以作弊论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长跑活动者,必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公司党委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签署相关意见后,交体育部核实后酌情处理。
4、长跑次数具体要求:一、二年级员工在本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长跑次数满30次(其中10次必须是在早晨6:00—8:00时间段内完成)者为合格。凡满足这一条件后,长跑次数超过40次(含40次)者体育成绩加5分;超过50次(含50次)者加10分,体育成绩最高为100分;所有长跑记录以阳光长跑管理系统为准。
5、本学期(在规定时间内)一二年级员工参加长跑次数不足30次者,或早晨6:00—8:00时间段内未完成10次者为长跑不合格,该学期体育成绩为不合格,最高计为59分,必须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三周内进行补跑,补足跑动次数后体育成绩为60分。
6、员工本人可以通过阳光体育长跑成绩查询系统(http://tyb.njut.edu.cn/)及时查询自己相关的长跑信息,如对长跑记录有异议者,应及时与体育部联系。
三、长跑具体操作方法
1、到达指纹考勤点刷校园卡、按指纹确认、通过验证;
2、跑向下一个指纹考勤点刷校园卡、按指纹确认、通过验证;
3、跑向下一个指纹考勤点……;
4、成绩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在参加长跑过程中,务必注意校园内的来往车辆,经过坡道路面时减慢跑步速度,以确保人身安全。
2、在输入指纹时,手指必须保持洁净、干燥。
3、如出现指纹仪在阳光照耀下时,要用身体或物体遮挡住阳光,再验证指纹。
4、对于阳光长跑有疑问的同学,请于本学期第5周至第14周的每周一、四、五下午15:00至16:00到体育馆133室(阳光体育长跑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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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