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修订工作进展情况发布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刘国永介绍相关情况
北京体育大学教授邢文华答记者问
国家体育总局宣传司副司长温文主持会议
8月7日,国家体育总局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以下简称《锻炼标准》)修订工作的最新进展。总局群体司司长刘国永,宣传司巡视员、副司长温文,《锻炼标准》修订工作小组专家、北京体育大学教授邢文华出席发布会。 刘国永介绍,2011年,总局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启动了《锻炼标准》的第四次修订工作,并成立了由北体大专家为主的《锻炼标准》修订工作小组,在参考《普通人群锻炼标准》和《员工体质健康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去年4月至6月,工作组在北京市和安徽省组织开展了《锻炼标准》试点工作,进一步检验了《标准》项目设置、年龄分组和评分评级标准。同时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对《锻炼标准》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今年初,总局组织召开了修订的《锻炼标准》鉴定会,专家组一致同意《锻炼标准》通过鉴定。 刘国永说,修订并施行《锻炼标准》标志着群众体育工作向着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领域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使我国体育法规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新修订的《锻炼标准》具有7个特点:一是实现了6岁至69岁人群的全覆盖,包括儿童、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五个组别;二是项目设置删繁就简,包括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五类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并设有选测项目;三是既延续了原《普通人体育锻炼标准》、《员工体质健康标准》的测验项目,又借鉴和融合了国内外的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四是充分考虑各组别的年龄特点,在尽量保持测验项目一致性的同时,在项目设置的难易度、评分评级标准等方面尽量符合不同年龄人群的特点;五是测验项目本身也可作为锻炼项目,既能评价体育锻炼效果,也能鼓励群众树立通过努力锻炼获得较好测验成绩的理念;六是开发了专门的评价软件系统,实现了数据录入、处理、评价的一体化和数字化;七是《锻炼标准》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行特定人群的体育锻炼标准。 据了解,目前《锻炼标准》正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等部委会签,预计不久就将正式公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