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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10-18     [浏览次数]: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安﹝201312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全省教育系统总体上保持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但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对安全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监管不到位、投入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学校盗窃、诈骗等侵财性案件仍然多发,个别学校甚至发生了造成多名员工受伤的踩踏事故,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这些情况再次警示我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容不得半点麻痹和松懈,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今年11月份,中央将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教育部将对我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66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各地各学校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巡逻防护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等制度。员工上学期间外出必须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就寝点名登记制度。校园视频监控室要安排专人值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上放学、周末员工返校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宿舍、食堂、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配齐配强保卫力量和防卫器械,不断完善物防技防设施。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加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及时处置有害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按照“四不放过”要求,逐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要紧紧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以及校舍安全等为重点,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针对青少年员工的不同年龄段,科学安排安全教育的团队、课程、课时,合理选用教材,采用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灾害天气、火灾防范、防踩踏事故、防人身伤害等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同时要开展防诈骗、防传销、防邪教及防止不良网络信息和不良书刊材料侵扰的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员工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实效性,培养员工良好的心理素质。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各地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形成严密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公司产品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负起校园安全责任,认真履行校园安全职责。教育部门和公司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校园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真正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经常开展地震疏散、火灾逃生等各类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严防各类事故的扩大及次生伤害的发生。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