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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电子产品蚕食孩子的童年

[发表时间]:2013-07-24     [浏览次数]:
     在一次2-3岁幼儿早教活动中,教师发现10余名幼儿注意力不集中,不喜欢听老师讲故事,对玩玩具也不感兴趣,在分别与家长进行沟通后,很惊讶地发现这些孩子都喜欢玩电子产品。随后,在对174名2-3岁婴幼儿进行的“电子产品与幼儿生活的调查”中,发现64%的婴幼儿玩电子游戏,其中18%的孩子经常玩甚至每天玩,13%的孩子每天玩1小时以上,5%的孩子每天玩2小时以上;71%的家长选择“安排孩子看动画片,家长趁机做家务或看报纸或休息放松”。

  实际上,无论是动画片还是电子游戏,都是无数个连续画面快速播放的过程,大脑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就会呈现下一个画面,所以人总是处于被动接收状态。而这些快速输入的画面色彩鲜艳、不断变换,对于好奇心很强的孩子来说,具有无比的吸引力。如果孩子长时间沉浸其中,经常受其被动掌控,其大脑主动思考的意识就会缺乏,自发的思维积极性就会受到抑制。

  孩子看电子产品时被动的“专注”,与观察大树底下的蚂蚁、拿着丢弃的储物纸盒反复地倒装杂物、操作摆弄积木、阅读儿童图画书等时的“专注”大不相同。在后者的“专注”情境中,幼儿处于主动思考的状态,主动驾驭玩具、图书等。即使图画书的画面是静止的,但仍然需要幼儿自己动手翻阅,并依据自己的兴趣来决定阅读的速度和方式。

  虽然手机、电脑、电视等可以让孩子不哭闹,但这些电子产品只是看似热闹的冷漠机器而已,这些缺乏情感的“高级保姆”只能将固定的内容传播给孩子,而不能与孩子即时互动。孩子是有着高兴、生气、着急等不同情绪反应的人,需要成人的灵敏回应和亲情陪伴。经常性地让电子产品陪伴孩子,会给孩子的语言、情感以及社会化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有不少家长定期为孩子从网络上下载游戏,认为电子游戏也可以有效促进孩子的发展。实际上,玩具给孩子带来的乐趣,其蕴含的发展价值是电子游戏所永远替代不了的。与玩具相伴的游戏能够激发孩子探究的兴趣、动手操作的欲望。只有在真实的动手活动中,孩子才能真正体验到“我能行”,并逐步形成积极的自我认知。积极的自我认知,可以促使孩子积极探索生活中的新奇事物,勇于面对困难、挫折、错误,乐于承担具有挑战性的任务。而这些良好学习品质的形成,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宝贵的人生财富。

  因此,我们应科学理性地面对电子产品,不能让电子产品蚕食了孩子美好的童年。(作者:山东省青岛市实验幼儿园韩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