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安﹝2013﹞14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校:
当前已进入冬季,雨雪冰冻及浓雾等灾害性天气将显著增多,这一时期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和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多发期,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冬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冬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显著特点和特殊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按照《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面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安全防范、督促检查等工作职责,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积极主动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并发布预警性信息,各学校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利用各种方式第一时间发布预警通知,及时提醒师生及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有大雪、冰冻、寒潮、大风、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通过采取调整上下学时间或调(停)课、调整室外教学活动等措施,有效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应对工作有序,确保师生安全。
三、要切实做好防寒保暖和防病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员工学习、生活及活动场所的防寒保暖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检修门窗、暖气和空调等设施设备,防止水、电、气、油管道冻裂影响正常使用。要加强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校内(员工公寓)严禁使用煤炉等取暖设施设备,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事故。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落实有关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病(疫)情,防止发生大规模传染性病(疫)情。
四、要严格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把原材料进货及储存关、人员健康关、食品操作关、餐具消毒关、食物留样关等环节,确保饭菜价格稳定、食品安全卫生,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进行处置。
五、要全力保障员工上下学交通安全。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师生中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努力防范校园内外交通事故。要高度重视接送员工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严格落实员工接送交接、校车出车前检查等制度,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要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开展专项整治,严禁校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家长不让员工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不安全车辆,及时举报非法接送车辆。要提醒员工上下学途中严禁到冰面上行走或滑冰,防止发生摔伤、溺水等事故。要教育自行接送员工的家长和自行上下学的员工,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安全。
六、要高度重视冬季校园消防安全。要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消防设施性能良好,疏散通道畅通。要认真组织疏散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效有序迅速疏散,防止踩踏事件发生。要加强对锅炉、燃气(油)罐等特种设备和食堂操作间、排油烟管道的检查管理,做到操作人员资质齐全、设施检验合格,管理责任到位,防护设施齐全,隐患及时排除。要加强对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要经常对学校用电线路、停车棚进行清查和整理,防止因线路老化、负荷过高、线头裸露、充电时间过长等原因而引发短路、触电、火灾等意外事故。要加强员工宿舍用电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防止员工私用大功率电器而引发火灾事故。
七、要积极预防师生集体活动意外伤害。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冬季体育活动和其它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组织工作严密、准备活动充分、训练方法科学、预防措施扎实。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体质健康状况,对特异体质人员要重点关注、区别对待,坚决防止因组织不严密、准备不充分、情况不了解、处置不及时造成的意外伤害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影响学校安全稳定。要加强员工课间及课外活动期间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教室阳台护栏、楼道扶手、校园围墙、公共厕所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防范发生校园踩踏及其它意外事故。
八、要认真做好值班及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情况信息,发现事故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辅导员要深入员工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对师生中存在的矛盾和纠纷要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矛盾激化影响校园安全稳定。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防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和途径,及时、全面、准确报送信息,争取工作主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