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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 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6-30     [浏览次数]: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11〕164号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老员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1个项目申报;各类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如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7月4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2010年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2010年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58809876。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5.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8 日(公司截止日期7月10日,逾期不候),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连同《申请评审书》纸质件各1份加盖公章后,于7月22日前寄至:北京西单教育部北楼407室,思政司思政处(邮编:100816),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立田,010-66096658,葛元杰,66097663;传真:66092064。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