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苏教科〔2012〕2号
各高等学校: 为建设和坚持良好的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规范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促进和保障我省高等学校学术活动的健康开展,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江苏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