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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的“择校”有什么不同

[发表时间]:2012-05-28     [浏览次数]:

中美两国的“择校”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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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4
来源: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网友:《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而我看到的材料是美国鼓励“择校”,请问中美两国的“择校”概念是一回事吗?

  专家:您提到的“择校”都是指家长为孩子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学校,但这一概念在中美两国所面临的情景并不一样。

  美国鼓励“择校”的原因是为了促进学校间的竞争,提高教育质量。在美国,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主要以学区进行划分。在不考虑私立学校的情况下,根据家庭的居住地,家长可以在本学区内选择任意的公办学校让自己的孩子就近就读。孩子在哪个学校,相应的经费就分配到哪个学校。通常一个学区内的学校不止一所,各学校教育质量之间难免出现差异。为了促进“落后”的学校改善教学,提高教育质量,美国鼓励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员工在一定条件下免费转到其他的公立学校。没有了员工,就意味着没有了办学经费,学校就会破产。美国政府以这种方式来督促学校保持改进的动力。但这种“择校”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学区之间教育质量的差距。

  而在我国,“择校”已经成为阻碍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必须予以解决。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平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的不均衡发展的现象仍较突出。为了追求优质教育,社会上的择校之风越演越烈。择校不但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加重了孩子的课业负担,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更重要的是阻碍了教育公平的实现。因此,《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例如,“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团队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董事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同时,还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和“努力缩小区域差距”。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张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