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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投稿:如何对待修改或退稿意见

[发表时间]:2012-05-29     [浏览次数]:
    科技论文投至期刊编辑部,在发表前必须经过审稿程序,通常实行“三审一定”的审稿制度。每阶段审稿都会存在3 种结果:决定录用、退修、退稿。一般情况下,直接决定录用稿件不多,大部分稿件要经过修改。能否正确对待编辑的修改建议,对论文是否能够发表也是十分重要的。编辑在审读加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稿件有权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对存在“硬伤”(科学性、创新性问题) 的稿件有权建议退稿。作者在接到退修稿意见时,无论属于何种情况,均要正确对待,要虚心客观地考虑各条修改意见,即使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有的修改意见确系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也要态度诚恳、语言得体、有理有据地提出和申明自己的观点。对于修改后发表,作者要根据或参考编辑部返回的修改意见,进行仔细修改,并及时返回给编辑部。如是修改后再审,要看是否研究工作本身存在较大缺陷,若此将无法改好文章; 但若研究工作做得很深入,就是文章没写好,就要结合修改意见进行彻底修改或补充,甚至重写,努力争取文章被录用,而不要放弃。

    对于退稿,作者特别要保持冷静,正确对待,稳妥的作法是根据退稿书,仔细琢磨退稿理由,并采取相应措施。另外,稿件修改录用后,要勤与期刊编辑部取得联系,询问稿件的安排刊期和发表论文时间,以便早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