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教育发展设立六项主要指标
根据教育部21日公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我国设立六项主要指标,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这些指标分别是:
——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50%以上,基本实现远程教育班班通,实现县(市)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义务教育阶段新增教师具备高一级学历的比例达到85%以上。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职业学校专业实训基地达标率达到80%。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毕业生就业率进一步提高,一批学科进入世界前列。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3年左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5%以上。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40%左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