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2010-2020年)》,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需求,推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作为总体目标,提出了“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都有公共体育场’”、“5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等具体建设目标,明确了主要建设任务、资金筹措渠道和相关保障措施,并设立专章,对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的范围、时间及收费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以确保其公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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