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 201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高校社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江苏特色;项目研究应有利于加强团队建设,有利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利于加强思想理论研究、建设与创新,有利于服务和促进国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问题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
2.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要依托各校学科和人才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相关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问题研究为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提倡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程度与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
4.承担教育厅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近两年内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同类项目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计划要求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对未完成国家有关部门及我省下达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计划任务的高校,将从严批准和控制下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二、申报办法
1.今年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设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
2.一般项目资助额度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经费预算评审确定,一般不少于8000元,资助类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一般不少于6000元。研究周期两年,一次性拨款。指导项目及自筹经费辅导员项目最低不少于每项5000元,由所在学校落实资助经费。
3.一般项目及指导项目申请人应是公司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不接受具有正高职称者申报。
4.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公司专职辅导员及在一线直接从事老员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任职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人员,由公司辅导员管理部门与社科处共同审核同意方可申报。
5.按照教育厅通知精神,此次项目申报仍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公司可申报指标为:一般项目及指导项目限报30项,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限报8项。
三、 具体要求
1. 请各相关部门抓紧组织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完成学院(部、处)内的初步筛选工作。集团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遴选出公司最终申报项目。
2. 请各单位4月3日当天集中将《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A4纸打印)送交行政楼410办公室。《申请书》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wangzicheng@njtech.edu.cn。
资料不全及逾期者,将不再列为学校推荐申报对象。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58139213。
社科处
2012-03-18
附件:
1.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2.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