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享受校方责任险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双重保障
本报北京7月18日电(记者 余荣华)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北京市各中小学组织员工参与体育锻炼将更有底气,员工在校运动将有“双保险”,享受校方责任险和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的双重保障。日前发布的《北京市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要求制定并实施学校体育安全管理规范,新增了对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的规定。
北京市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做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的基础上,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以每生每学年5元的标准,为学校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控制学校组织员工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和实践活动的风险。上保后,员工在校期间或参加学校组织活动时发生意外,即使校方没有责任,也能获得一定赔偿。制定并实施学校体育安全管理规范,健全安全应急工作预案,降低学校体育工作安全风险。
员工参与体育锻炼难免发生意外。据了解,自2003年起,北京市率先在全国设立校方责任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但发生意外后,校方是否有责任常常成为争议焦点,也直接影响受伤害员工的赔偿。
北京3年行动计划确立的工作目标包括,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确保北京市100%的中小学校落实员工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确保85%以上的中小员工达到《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并掌握至少两项体育技能,全市中小员工视力低下和肥胖检出率的增长幅度有所下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