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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3-06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0号)的文件精神,为落实公司第三次党代会“协同创新为主线,跨越发展为主题”的战略决策,着力构建国家、省级、校级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体系,形成分层实施、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促进“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学校正式启动“2011计划”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申报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应遵循国家“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按照《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和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要求,瞄准科学前沿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重点团队建设为基础,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强化外部协作,致力内部改革,放大特色优势,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转变创新发展方式,大力推动协同创新,构建新模式,形成新优势,做出新贡献。

各牵头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特色,切实选择协同创新的类型。学校将优先支持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领域组建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发展以物理科学为代表的基础学科、以生命科学为代表的前沿学科、以信息科学为代表的应用学科和以管理科学为代表的人文学科。

为更好地推进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根据“政府主导、区域急需、创新引领、影响突出”的总体要求,学校将优先支持紧密围绕区域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区域重大创新任务为牵引,能够产出一批具有重大带动和影响的创新成果,形成系列产品链的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校级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必须满足:

(1)以“区域急需、省内一流”为目标,符合江苏发展重大需求,以服务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和培育特色学科为主攻方向。

(2)原则上拥有省部级以上的重点基地及学科支撑。

(3)具有国内一流的学术带头人,人员规模不少于30人,中心的学术带头人必须是省级以上专项人才计划的学者,领军人才不少于1人,且60%以上的工作时间在中心,中心35岁以下的博士和青年创新人才不少于40%。

(4)有充实的科研任务,主持承担了一定数量的国家、地方或行业企业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5)牵头二级单位与相关行业龙头企业或者政府机构、社会组织有实质性合作,合作机构能为协同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支撑与保障。建设周期内参与协同的企业或者单位实质性的经费总投入工科不低于1000万、理科不低于500万、人文学科不低于200万。

(6)中心协同创新模式选取合理,具有清晰的决策机制,明确的常设机构,在人才流动、科研组织、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机制改革探索。

三、申报手续

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9份,电子版请发至2011@njtech.edu.cn),于2014年3月20日15:00前报送协同创新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江浦校区行政楼433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安排

协同创新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具体程序为:

1、形式审查。由协同创新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资格、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审查。

2、会议答辩。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答辩环节。参审专家为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领导及部分外聘专家。

3、现场考察。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答辩通过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关注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在体制机制及承担重大任务方面的具体情况,并给出具体意见。

4、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审定。协同创新办公室将会议答辩结果提交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支持类别与支持力度。

5、通过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由协同创新办公室发文向校内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XXXX协同创新中心”或者“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XXXX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并授牌;公示有异议的,由协同创新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再次讨论核实后决定是否批复认定。

未尽事宜,请与协同创新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联系。

联系人:张宁,025-58139271,139-5188-6912;

陈伟,025-58139271,186-5188-3388;

张园,025-58139271,138-5179-9508。

 

附件1、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和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

 

 

                                   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

                               2014年2月17日

 

 

 

 

 

 

 

附件1

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和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0号)及公司第三次党代会“协同创新为主线,跨越发展为主题”的战略决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和要求统筹规划,学校设立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在具有优势的领域组织优秀团队开展协同创新,着力构建国家、省级、校级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体系,形成分层实施、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促进“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高水平大学的建设。

第三条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是大学的四大职能,着力把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成履行大学职能的重要平台,更好地促进二级单位结合自身优势深化与地方政府、行业地方、国内外科教资源的深度合作,助推特色发展。

第四条  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要充分发挥大学在国家发展中的这一独特作用,瞄准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重点团队建设为基础,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强化外部协作,致力内部改革,放大特色优势,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转变创新发展方式,大力推动协同创新,构建新模式,形成新优势,做出新贡献。

 

第二章  定位与要求

第五条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是指依据本办法的总体要求,面向重大需求,立足二级单位的优势学科,广泛集聚内外部资源,创新机制体制, 依托学校设立的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需经协同创新办公室按照相关程序认定后方可正式运行。

第六条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目标定位:其一是人才引进载体,尤其是为后发学科引进人才;其二是人才培养环境,科研教育并举,政产学研携手;其三是孵化出新的科技增长点,产生实质性成果,形成系列产品链;其四是通过学科交叉而承担跨学科的重大项目。

第七条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要主动对接美好江苏建设的重大需求,按照“江苏急需、国内一流”的要求,面向江苏产业竞争力提升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依托江苏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优势加强国际合作,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积极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八条  各牵头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特色,切实选择协同创新的类型。学校将优先支持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领域组建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发展以物理科学为代表的基础学科、以生命科学为代表的前沿学科、以信息科学为代表的应用学科和以管理科学为代表的人文学科。

第九条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分四种类型认定,即“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和“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

第十条  申报认定校级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必须满足:

1、基本条件

(1)以“区域急需、省内一流”为目标,符合江苏发展重大需求,以服务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和培育特色学科为主攻方向。

(2)拥有省部级以上的重点基地及学科支撑。

(3)具有国内一流的学术带头人,人员规模不少于30人,中心的学术带头人必须是省级以上专项人才计划的学者,领军人才不少于1人,且60%以上的工作时间在中心,中心35岁以下的博士和青年创新人才不少于40%。

(4)有充实的科研任务,主持承担了一定数量的国家、地方或行业企业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2、体制机制

(5)牵头二级单位与相关行业龙头企业或者政府机构、社会组织有实质性合作,合作机构能为协同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支撑与保障。建设周期内参与协同的企业或者单位实质性的经费总投入工科不低于1000万、理科不低于500万、人文学科不低于200万。

(6)中心协同创新模式选取合理,具有清晰的决策机制,明确的常设机构,在人才流动、科研组织、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机制改革探索。

 

第三章    申请与认定

第十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江苏省协同创新计划培育总体要求,加快公司国家、省级、校级三级协同创新体系的构建,特成立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协同创新办公室。

主  任:黄  维

执行主任:乔  旭

副主任:刘伟庆、崔益虎、张进明、巩建鸣、邢卫红

成  员:董事长办公室、协同创新部、人才资源部、国际事务部、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科学研究部、研究生院、资产处、资产经营公司、国家大学科技园、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特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十二条  协同创新办公室负责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织、指导及协调等工作。落实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的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其申请、论证、认定和摘牌事宜。

第十三条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建面向全校二级单位开放,学校规划建设与单位自主申报相结合。各二级单位要加大培育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计划培育认定15—20个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协同创新中心。

第十四条  申报认定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必须有详尽的建设方案和实质性建设进展。

第十五条  协同创新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具体程序为:

1.形式审查。由协同创新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资格、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审查。

2.会议答辩。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答辩环节。参审专家为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领导及部分外聘专家。

3.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审定。协同创新办公室将会议答辩结果提交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支持类别与支持力度。

第十六条  通过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由协同创新办公室发文向校内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XXXX协同创新中心”或者“娱乐网站白菜网站大全XXXX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并授牌;公示有异议的,由协同创新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再次讨论核实后决定是否批复认定。

 

第四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七条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需设立决策机构,负责中心重大事宜的审议和决策。视情况设立学术机构,为中心的学术研究提供指导。

第十八条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由中心理事会聘任,经协同创新办公室审核后报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审批后任命,主要负责机构的日常运行管理。双方须签订定期聘任合同,受聘者不超过65周岁,任期4年,连聘连任不超过2届。

第十九条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管理机构可下设办公室,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1—2人,采用聘用制,人员挂靠国家级协同创新管理服务平台。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需要兼挂牵头二级单位领导职务。

第二十条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实行全面开放的人员管理制度。

1、中心专兼职人员均须打破终身制,原则上人员与事业编制不挂钩,由主任按要求聘任,受聘的专兼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同意其进中心研究的有效证明。

2、驻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校内专职研究人员一般不应少于6人,校外专兼职人员(即客座研究人员)不应低于校内专职研究人员数的三分之一。还要注意吸收高层次的留学、进修人才。

3、设立流动研发岗位,流动人员聘用期不超过2年,实行流动研发人员和专职研发人员同岗同酬。

第二十一条    牵头单位应将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作为独立的研发机构同意其申报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第二十二条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必须每年向协同创新办公室提交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由协同创新办公室按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中签订的建设目标进行检查、评估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与建设周期为1—3年,定期接受绩效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重点考核中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水平论文、国际学术会议;重大仪器装备、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成果等。

第二十四条    协同创新办公室每年对协同创新中心按其年度工作计划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的协同创新中心,进入下一阶段的建设;考核优秀的中心,学校将按照业绩给予适当奖励;未上交年度进展报告或进展情况不佳的中心将暂停资助,限期整改;考核不合格的,学校终止经费资助。

第二十五条    牵头和参与协同的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

第二十六条    建立定期抽查审计制度。协同创新办公室定期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后续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进展不明显,或发生经费使用违规情况的,减少或停止后续经费支持,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支持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在建设期内,学校相关部门在人员选聘、中心建设、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实行政策特区,提供适当宽松的教学要求,跨学科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导师聘用。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认定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给予相应的政策、经费、人员及场地支持。其中每个中心3-5名领军人才(事业编制)、1-2名日常管理人员(合同聘任);30-100万/年的经费扶持;100-300平米的工作用房。

第二十九条    各协同创新中心自身还应积极争取企业、社会、政府等多方面的投入与支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协同创新办公室附则解释。各牵头二级单位可据此指定相应细则和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协同创新中心经费管理细则、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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