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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2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和江苏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精神,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基本要求

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申请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符合申报青年项目条件的,请优先考虑申报青年项目。)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3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四、学科范围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但我省对统计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考古学和宗教学等学科不限额,故建议有条件的老师,尽量选择上述学科类别进行申报。)

 五、选题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六、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研究进度从201571日开始起算。)

 八、申报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31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九、填报要求

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

1.2015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选题意向表(见附件),社科处初审。

2.2015123日前学院完成院内评阅工作。

3.2015321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1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参加学校组织的申报资格遴选。逾期提交材料的,学校将不再推荐申报。

4.201535日前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并返还专家评阅意见。获得申报资格的申请人参照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完成正式申报材料的打印、装订、签名和学院盖章等工作。(在申请书表六部分的“单位公章”处加盖学院公章。校部机关工作人员申报的,请按照申报学科所对应的学院口径进行申报和盖章。)

5.201539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申请书》(含活页)材料(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张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活页》和《一览表》的电子版,请各单位以“2015国家社科项目申报+某某学院”为名,集中打包发送到社科处邮箱:njtechskc@163.com。(注意:1份申请书内,夹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其中,活页集中放在一起,不要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内。)

联系人:汪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58139210 58139213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222

附件:NJTECH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通知.rar